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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客户能看演唱会,襄阳这家公司真拼,居然现场制作假门票

点击关注 襄阳晚报 2021-04-13

演唱会门口,

主办方给门票盖假公章。

民警来查时,

工作人员回复:

“等会儿,我盖完再给你!”

而更令人尴尬的还在后面……



主办方给自己发“假票”?


7月下旬的一个周末,我市诸葛亮广场附近场馆连续开了两场演唱会。然而,大家热情赴会的同时,假票事件也发生了。

    

7月26日晚上6点,体育馆门前,某楼盘赞助举办的群星演唱会开始检票进场。没多久,检票口就出现了多起纠纷,安保工作人员与几名手持门票的市民正在对峙。



高新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行动中队中队长戴安乔闻讯赶来,才发现,这几位市民手上的门票虽然是主办方发的票,但是缺少公安机关的票务审核专用章,属于“假票”,所以是不能进入演唱会会场的。


“明明就是主办方发给我们的,

咋可能有假!”

当事市民十分愤然。


在民警眼前公然盖假章

    

紧接着的巡查中,民警更是大开眼界。只见检票口附近,有两名女性工作人员被不少市民围着,她们手里拿着个红色印章,不停地给大家手上的门票盖上“襄阳市高新公安分局票务审核专用章”的字样。



如此公然造假,

民警当即上前制止要求收缴该假公章,

工作人员不以为然,

继续忙活,

还理所当然回应:

“等会儿,我盖完了给你!”



民警当即没收假公章,

将这两名工作人员祝某和王某

带到紫贞派出所。

等查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,

警方都替他们感到尴尬。


还没审批,主办方先送票


原来,此次演唱会是某楼盘赞助举办,而且门票都是无偿送给自己的客户的。那么为什么会有“假票”一说呢?

    

戴安乔告诉记者,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,主办方必须提前20天到公安机关申报取得安全许可才行。而且,1000人至5000人的活动,要到县级公安机关申请,5000人以上的活动需要到市级公安机关申请。


此次的群星演唱会,主办方于5月15日向高新公安分局递交了审批手续,申报4600张门票。核查各项资料后,5月22日,高新公安分局依法批准其在7月26日19:00至22:00在我市体育馆举办此次活。



拿到审批的安全许可,主办方开始张罗演唱会事宜,并且印制门票。按照法律程序,按照审批数量印制好的门票,必须拿到审批的公安机关加盖票务审核公章。


但是,

主办方当天拿到印制的门票后,

还没去公安机关盖章,

就已经分发了300多张出去。

第二天,

他们才将其余的4000多张门票

送去公安机关盖章。

    

所以导致4600张门票中,这300多张门票没有公安机关的票务审核公章,所以属于“假票”,安保公司检验时无法过关。



工作人员决定刻一个假章


为了让所有客户能够顺利进入演唱会现场,主办方策划活动的负责人孙某,要求具体负责人芦某,按照核发门票上的公章,去私刻一个相同的章子。芦某当即安排工作人员刘某解决此事。

    

7月16日,刘某找到定中街一个经营日杂店的店主谢某,在其手上花30块钱定制了一枚假的“襄阳市高新公安分局票务审核专用章”


(白色的是真章,红色的是假章)


演唱会当天,

刘某将假印章交给祝某和王某,

叮嘱他们去现场为大家的门票盖章。

祝某和王某以为公章是真的,

所以做这件事时理直气壮。



最后,处罚结果出来了。

因为该门票属于内部发售,没有在社会上销售产生经济利益造成严重后果,警方多方调查核实后,7月27日,警方依法对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孙某、芦某行政拘留7天,对刘某行政拘留5天。


8月5日上午,警方依法抓获了谢某,并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。


无独有偶,

7月27日晚上的林俊杰个人演唱会时,

高新警方先后接到了90多起警情,

都是市民举报黄牛售卖高价票和假票。

当晚,民警在现场抓获了

两名售卖高价票的违法嫌疑人。


购买演唱会门票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,识别门票真伪,可以通过门票上的防伪水印以及防伪线进行甄别,假票是做不出来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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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通讯员洪贞 全媒体记者陈莉莉 实习生李佳宜

编辑:陈忱

审核:释喻

校对:彭清

终审:王雨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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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1768393377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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